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36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到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8月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37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名监事(发出表决票3张),实到3名监事(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设立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38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414,21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570,808,636.51元,其中:2012年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388,238,929.41元,包括2011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2012年度公司已经归还上述款项,2012年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238,929.41元。2012年度募集资金共计支出362,876,212.10元,其中:变更募投项目—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2012年度支出134,523,252.94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支出13,352,959.16元;2012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15,000,000.00元;扣除收到2012年度因募投项目变更,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预付款6,040,000.00元,以及收回公司2012年度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及2011年度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后,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减少金额为106,836,212.10元。2013年1-6月募集资金共计支出140,733,495.00元,其中新募投项目2013年1-6月支出75,450,612.66元;原募投项目支出282,882.34元;2013年1-6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扣除收回公司2012年度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201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减少金额为75,733,495.00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8,439,270.12元(其中:2011年利息收入5,238,513.01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139.10元后利息净值为5,237,373.91元;2012年利息收入8,161,291.08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931.06元后利息净值为8,158,360.02元; 2013年1-6月利息收入2,268,350.06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962.36元后利息净值为2,266,387.70元),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一致。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以上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也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期限: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海源机械及海源新材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海源机械及海源新材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对海源机械及海源新材料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六、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和理财产品发行单位商讨有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39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以上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也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期限: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和理财产品发行单位商讨有关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40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源机械”)于2013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就本次投资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子公司”)拟与自然人冯胜昔先生签订《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由海源新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冯胜昔先生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投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源新材料主营业务为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现阶段主营产品为复合材料建筑模板。为了海源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便于子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子公司的市场,同时考虑到子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子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由子公司与自然人冯胜昔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以实现海源新材料更好的发展。
一、交易合作方介绍
(一)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良光
2、公司股东: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建阳市武夷新区童游工业园区四期TF06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
5、注册号:350784100024774
6、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自主生产产品进出口业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与本公司关系:海源新材料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冯胜昔
1、身份证号码:530102197006080712
2、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站13号
冯胜昔先生声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人的规定,本人及控制的公司与海源机械及海源机械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4、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及工具的销售、租赁和服务。模板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安装、维修工程、在建或已建工程的配套工程的施工。
5、经营期限:10年,自易安特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1)易安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首期出资600万元,剩余出资由双方于易安特公司成立后2年内完成。
(2)海源新材料出资额为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冯胜昔出资额为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7、资金来源:海源新材料认缴出资额1,35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
8、组织机构:
(1)易安特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易安特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易安特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海源新材料推荐2名,冯胜昔推荐3名,并经股东会选举后当选;易安特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海源新材料推荐的董事担任。
(3)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4)易安特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1名。总经理由冯胜昔推荐,财务负责人由海源新材料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由双方推荐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5)易安特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人选由海源新材料推荐。
(6)易安特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源新材料与冯胜昔先生签订的《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易安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海源新材料出资额为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冯胜昔出资额为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以上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其中首期出资600万元,海源新材料和冯胜昔分别出资270万元、330万元,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出资;剩余出资,双方应于易安特公司成立后2年内完成。
2、组织结构
(1)股东会:易安特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易安特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易安特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海源新材料推荐2名,冯胜昔推荐3名,并经股东会选举后当选;易安特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海源新材料推荐的董事担任。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人选由海源新材料推荐。
(4)易安特公司总经理由冯胜昔推荐,董事会聘任。
(5)易安特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海源新材料推荐,董事会聘任。
(6)易安特公司经营班子由总经理组建。
(7)易安特公司法定代表由总经理担任。
3、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时,除其应当继续承担补充缴付出资的义务外,违约方还应按未缴出资的日千分之三计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付出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按未缴出资价值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和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公司所支付的办公费用、交通费用、聘请验资机构、律师等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等。
4、特别条款
(1)为了易安特公司的发展和利益,双方可向公司推荐第三方投资者。双方应以有利于易安特公司发展为出发点,尽力友好协商确定引进新投资者的相关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协议、参加公司股东会并签署股东会决议、签署章程修正案、协助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新投资者对易安特公司进行增资的价格应依据当时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若易安特公司设立后的前五年累计销售额超过十亿元,海源新材料可以向冯胜昔购买其持有的易安特公司股权,以使海源新材料对易安特公司的持股达到51%,股权转让价格为转让前三个年度经年度审计的每股平均收益的15倍(若该每股收益平均值的15倍低于上一年度的每股净资产,则转让价格为上一年度的每股净资产值),股权转让的同时应修订易安特公司章程,易安特公司的董事由海源新材料委派3人、冯胜昔委派2人。海源新材料应在易安特公司设立后的第六个年度的前六个月内行使上述购买权,并以书面通知冯胜昔,冯胜昔应在收到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海源新材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股权转让价款应在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3)若易安特公司出现连续三年达不到易安特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海源新材料可以要求冯胜昔向海源新材料或者海源新材料指定的其他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易安特公司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前一年经年度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海源新材料应在转让事由出现后的六个月内行使上述购买权,并以书面通知冯胜昔,冯胜昔应在收到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海源新材料或海源新材料指定的其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股权转让价款应在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4)对于由于海源新材料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等问题造成易安特公司经营出现与原有预期不一致的情况,双方应协商重新确定本协议对特别条款所做的约定。
5、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由海源新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冯胜昔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内容发生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相应的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由于双方中任一方的违约行为,使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吸收等方式,积累了复合材料领域设备和工艺生产的技术和经验。公司抓住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及直接在线长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LFT-D)生产线开发成功的有利时机,研究开发出外形好、强度高、易拆装、单位使用成本低的模块式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将大大迎合建筑市场的需求,缓解建筑劳动力日益紧缺及成本上升的问题,推动建筑技术进步。为了进一步推进海源新材料业务发展,便于子公司分级管理,有效拓展子公司的市场,同时加强子公司整合营销资源,培养专业化销售团队,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促进子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由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以实现海源新材料更好的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是公司基于对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市场推广特性和公司战略发展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易安特公司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海源新材料业务的发展,其运营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及宏观经济因素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易安特公司的设立将加快公司在复合材料制品领域营销的步伐,促进海源新材料的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公司进军新材料领域的战略,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完善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暂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已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由董事、监事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查,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参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本次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展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设立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九、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投资设立易安特公司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投资设立易安特公司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其他相关方洽谈本次投资事宜并签署和本次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决定并办理易安特公司设立等事项所涉及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3、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41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3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5)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否 |
三、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5 - 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529 | 海源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2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 价格 |
| 总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3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龙飞 陈玉松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101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注:在每个议案表决栏“赞成”、“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3-04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3年7月22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3年7月18日、7月19日、7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在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至30%。目前,公司对2013年1-6月净利润的预计情况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2、截至2013年6月30日,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东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鑫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盘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6,92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自2013年7月1日至7月22日止,鑫盘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
3、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计划用部分股权进行质押贷款,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