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8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本次减持后,三和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7,423,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9%,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三和公司 |
| 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 | 9.01 | 353.40 | 0.95 |
三和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3年7月18日 | 10.74 | 400.00 | 1.0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三和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8495.77 | 49.72 | 17742.36 | 47.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95.77 | 49.72 | 17742.36 | 47.6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三和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自公司上市以来,三和公司累计减持比例为3.91%。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督促三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后,三和公司拥有公司股份1774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5、三和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三和公司关于减持九安医疗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