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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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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减税规模逾550亿元
丁冰

 □本报记者 丁冰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截至2月底,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达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550亿元以上。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将推向全国,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发行等也将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对此,在进一步完善已有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的同时,应针对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和发行等行业,修改完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他表示,未来还将适时在铁路运输、邮电通信业推行营改增试点,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实现地区、行业双扩围,实施升级版。营改增升级版的推出,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战略举措。营改增的三大意义在于:解决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是最基本的;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是最关键的;促进劳动就业,稳定物价是最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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