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事项概述
本公司2013年7月17日收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陈家坪朝田村101号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的函》(渝高新土储函[2013]71号),通知本公司位于陈家坪朝田村10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已纳入旧城改建项目范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地块的城市房屋实施征收,主管部门九龙坡区房屋管理局委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承担本次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介绍
承担本次房屋征收工作的机构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属于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事业单位 。
三、被征收土地房屋的基本情况
此次被征收的陈家坪朝田村101旧城改建项目房屋详细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 | 房地证2011字第096871号、第096872号、第096873号、第096874号、第096875号、第096876号、第096878号、第096879号、第096880号、第096882号、第096883号等 |
土地用途 | 科研设计 |
土地面积 | 54,709.70平方米 |
房屋面积 | 35,072.53平方米(均为非住宅),其中,有证房屋面积29,414.66平方米,无证房屋面积5,657.87平方米 |
土地来源 | 出让 |
批准使用年限 | 至2058年12月31日止 |
目前情况 | 目前是公司办公场地,公司拟定于2013年10月整体搬迁至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渝大道 9号“中国汽研汽车研发与测试基地”。 |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 | 1.41亿元(未经审计) |
四、此次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方式。
五、此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1、被征收的陈家坪朝田村101号地块房屋目前是公司办公场所,公司在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渝大道9号建设的募投项目“汽车研发与测试基地”预计于2013年3季度建成,公司拟定于2013年10月整体搬迁至新的研发与测试基地。因此,此次征收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2、可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资金。
3、此次征收评估结果若有评估增值,会给公司带来非经营性收益(具体金额需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此次征收工作情况,及时披露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陈家坪朝田村101号旧城改建项目的房屋征收的函》(渝高新土储函[2013]71号)
2、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家坪朝田村101号旧城改建项目的房屋征收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