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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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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3-2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1日(周四)上午11:00起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4.主持人:董事长沈钢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19,0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范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19,087,178股,占参加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段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19,087,178股,占参加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张文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19,087,178股,占参加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对独立董事陈洪林先生、高天彪先生、漆腊水先生六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辛勤工作和突出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克东、宋亮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3-2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7月11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沈钢先生、路昆先生、张雅萍女士、赵胜跃先生、范春明先生、段宝森先生、张文林先生共7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唯一决议如下: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沈钢

 委员:段宝森、路昆、赵胜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段宝森

 委员:张文林、张雅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张文林

 委员:范春明、路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范春明

 委员:张文林、张雅萍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2013年7月11日至2014年6月16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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