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42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本公司1,290.6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2%),因质押期限到期,于2013年7月10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世纪地和将其该等股份再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该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上述股份质押已于2013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 2013年7月10日起至质权人解除质押止。
截至2013年7月10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26,719.20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7,385.6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86%。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