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一、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
2013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分两期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2013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3年5月2日,公司购买的2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到期,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商,公司于2013年5月3日、2013年6月6日相继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详情请参见2013年5月14日、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已于2013年7月8日到期。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将继续使用到期本金购买该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合同编号:BJJGCK1352
购买金额:20,000万元
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7月8日
产品收益到期日 2014年1月8日
产品收益率:年利率5.00%。
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进展事项
公司于2013年2月1日购买的7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BJJGCK1292)尚未到期,该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