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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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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董-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7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7月1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郑其桂、郭嘉祥、黄祖荣、张学清、汤新华、任德坤

董事张斌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黄祖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临-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经过了解与监督检查,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将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将该议案列入董事会议程之前,已将有关材料送达全体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并征求了对此事的意见。在征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方将上述事项列入公司董事会议程。

(2)本次将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 将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3、审议《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审查、筛选,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04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我司承担。公司不再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在本议案通过后书面告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已事前经过我们的审核认可,并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3临-2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监-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7月10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叶斌、黄世锦、陈静、林建辉、郑巧玲。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公司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临-2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法人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相结合的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元。截至2000年7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14.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485.84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4,754.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52万元(含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7.44万元),被挪用募集资金为26,720.84万元。

为彻底解决部分募集资金被挪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挪用的募集资金应进行弥补,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弥补挪用募集资金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详见2013年7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3董-10号公告),并已通过处置非募投项目不良资产及实现利润留存等渠道筹集的资金26,720.84万元全额弥补了被挪用的募集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350ZA017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于201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1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变更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截至目前实际累计投入资金额(2)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3)=(2)/(1)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闽东水电站扩建40,433.8014,112.9834.90%26,320.82
拓荣县龙溪梯级电站技改3,650.003,650.00100.00%
受让福建省福安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9,360.009,36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4,536.974,536.97100.00%
屏南县上培水电站技改工程收购寿宁车岭二级水电站资产5,942.135,942.13100.00%
投资3,900万元联合开发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古田县双口渡电站,据合同,本公司投入比例为80%3,900.003,900.00100.00%
投资6,055万元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6,055.005,968.0098.56%87.00
投资1,050万元收购霞浦新三级电站1,050.001,033.7498.45%16.26
用1,251.1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251.101,251.10100.00%
10投资8,000万元设立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市人民政府合建设宁德市洪口水电站8,000.008,000.00100.00%
11用2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27,000.00100.00%
比计划少支付的发行费用   306.84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26,730.9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项目为:

1、“闽东水电站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6,320.82万元;

2、“投资6,055万元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部分募集资金87.00万元;

3、“投资1,050万元收购霞浦新三级电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26万元;

4、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比计划数少的306.8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26,730.9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11,485.84万元的 23.98%。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201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赞成票数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董事会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闽东水电站扩建”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投资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项目获国家计委计农经[1994]13号文批准立项,预算为40,433.80万元,预计工程投资回收期为9.24年,投资利润率12%,项目建成后可年创利润4,852万元。但由于用于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于2004年被挪用,造成了项目进展缓慢,为加快该项目的进度,公司成立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建设,并向银行贷款25,000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详见2005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总投入资金39,112.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4,112.98万元、银行贷款资金投入25,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08年5月投入商业运营,项目工程资金已足额到位。由于受域内降雨量未达到可研报告预期降雨量、上游电站生产计划及两级电力调度、水资源费和库区基金上调收费标准等因素影响,2013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收益799.03万元。

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营,故将原计划投入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项目而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320.82元予以变更。

2、原募投项目“投资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02年6月25日,公司二〇〇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之一为投资6,055万元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承建宁德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建设,宁德市第三自来水厂一期工程获福建省计划委员会以“闽计基[1998]908号”《福建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宁德市第三自来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

公司投资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为6,055.00万元,项目预计2005年达产,工程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1.6年。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5,968.00万元,尚有87.00万元未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建设的难度大且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进行转让(详见2011年1月14日和2011年2月1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和《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故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7.00万元予以变更。

3、原募投项目“投资收购霞浦新三级电站”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02年6月25日,公司二〇〇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之一为投资1,050万元收购霞浦新三级电站。该项目计划实现年收入226.98万元,年费用支出126.09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1,033.74万元,尚有16.26万元未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02年收购完成并投入商业运营,2013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收益-8.15万元,主要原因是罗汉溪一二级电站技改工程及上游拦河坝未建成影响了该电站集雨面积,且现有批复执行电价与原预计电价存在差异,造成电价不到位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因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营,故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6.26万元予以变更。

公司以上项目共计变更募集资金26,424.08万元,加上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比计划数少306.84万元,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合计为26,730.92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募投项目“闽东水电站扩建”已投入商业运营,项目工程资金已足额到位;

2、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募投项目“投资开发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转让,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具有可实施性;

3、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募投项目“投资收购霞浦新三级电站” 于2002年收购完成并投入商业运营。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公司将利用上述变更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经过了解与监督检查,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将该议案列入董事会议程之前,已将有关材料送达全体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并征求了对此事的意见。在征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方将上述事项列入公司董事会议程。

(2)本次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 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公司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6,730.9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叶斌、黄世锦、陈静、林建辉、郑巧玲均对相关议案表示赞同(赞成票数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财务人员等人员交谈,获取原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基于闽东电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原募集资金的计划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或转让,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有利于闽东电力的长期发展。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闽东电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闽东电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临-2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集。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5、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召开时间: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28日—2013年7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15:00 至 2013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9、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0993”。

2、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闽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关于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闽东电力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登录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桂源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八、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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