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4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7月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郑州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向郑州银行金海大道支行申请授信9,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授信敞口10,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阳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安阳银行林州支行申请短期借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对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子公司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调兵山支行的6,000万元半年期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940万元(6,000万元×49%),对方股东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060万元(6,000万元×51%)。
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子山先生在参股子公司任经理职务,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战略投资部的议案》;
同意撤销投资项目处,设立战略投资部,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负责与公司战略有关的产业政策的整理、分析;根据拟投资项目的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委员会审议;负责拟订对外投资的具体操作流程,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负责公司具体投资工作的实施以及投资后的管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0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4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通用”)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调兵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期限半年。
公司和对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辽宁通用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金额2,940万元(6,000万元×49%),对方股东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060万元(6,000万元×51%)。辽宁通用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子山先生在辽宁通用担任经理职务,故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调兵山市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包宏;
4、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5、经营范围: 煤矿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煤矿机械设备检修;设备租赁;
6、成立日期:2011年7月14日;
7、营业期限:2011年7月14日至2041年7月14日;
8、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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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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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3年第一季度的数据是未经审计的。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经审议后认为,被担保方辽宁通用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业务,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同意公司和对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辽宁通用的上述短期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调兵山支行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与对方股东是按出资比例提供的相应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0,121,877.51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其中: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金额为82,121,877.51元,控股子公司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为同为控股子公司的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抵押担保金额为8,000,000.00元,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保荐代表人贾鹏、欧阳辉对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通用煤机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林州重机公司的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与对方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担保将提交林州重机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林州重机对参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4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2013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15:00至2013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申村
邮政编码:456561
传真号码:0372-6031023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2-6024321
联系人:崔普县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535;投票简称为“林重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2535;
第三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具体详见下表:
■
第四步: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29日下午15:00。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序号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3月31日 | 备注 |
1 | 资产 | 264,615,895.82 | 291,135,224.32 | |
2 | 负债 | 62,861,722.01 | 87,376,897.27 | |
3 | 所有者权益 | 201,754,173.81 | 203,758,327.05 | |
4 | 营业收入 | 53,093,865.99 | 17,708,945.13 | |
5 | 净利润 | 1,340,542.98 | 2,004,153.24 | |
序号 | 表决议案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序号 | 表决议案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