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将编号为沪调查通字[2013]-2-023号调查通知书送达我公司。该通知书内容为“因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所管理的基金在交易‘盛运股份’中涉嫌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据公司了解,该调查通知书所涉及的基金和行为为新兴产业基金于2011年2月期间的交易行为,该交易行为对该基金投资人利益未造成损失。为配合案件调查,公司已暂停郭鹏飞的基金经理职务,由公司具有基金经理任职资格的其他基金经理代理。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基金管理工作一切正常。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