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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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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3-0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 29日上午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2,269,3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8.39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5位董事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1位监事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六)会议由副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提案312,269,31010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312,269,31010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312,269,310100%0%0%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312,269,3101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希律师和苏丽丽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日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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