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宣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中关村持有中关村证券15.58%股份。
根据公告,2007年7月12日,中关村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5月2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申请破产的函》,以中关村证券已经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关村证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于2007年9月7日裁定受理。法院认为:在受理中关村证券破产清算申请前,中关村证券已解散,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已查明中关村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法裁定宣告中关村证券破产。
中关村表示,公司对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为24600万元,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对公司利润不产生影响。(李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