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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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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3-02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3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发表《携旧方案再闯环保核查关 渝三峡A重启定增为时不远》。上述文章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环保核查报告披露,渝三峡此次公示的募投项目与今年1月份上会的定增方案并无不同,公司依然拟以不低于7.68元/股价格定增不超过6720万股,募资不超过5.16亿元,投向5万吨/年环保节能涂料建设等三个项目。渝三峡A再融资项目17日起在国家环保部进行环保核查公示,这或预示着公司重启定向增发进入倒计时。

 (2)国家环保部官方网站披露,上市公司渝三峡A以《关于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的请示》(渝漆文〔2012〕91号)向环保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并按照要求提交了申请材料。此次环保核查公示日期为2013年6月17日至21日。按照正常程序,若环评公示无异议,渝三峡A即可获得环保部出具的正式环保核查函,接下来便可向证监会递交再融资正式申请。渝三峡A在定增被否后就曾表示,定增项目对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将择机重启。而按照相关规定,定增方案被否6个月后即可重新递交申请,因此,渝三峡A可以在7月31日后再度向证监会递交再融资申请。

 (3)三峡英力回归,本次公示的环保核查总报告中,在对渝三峡A所属企业的概括介绍中,三峡英力居然又成为渝三峡A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0%。这是否意味着针对导致上次定增被否的原因,渝三峡A已有了解决之法?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该报道与事实不符,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该报道的“携旧方案再闯环保核查关”一事,公司自2011年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后,开始委托重庆市环科院开展环保核查工作并编制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并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取得新疆省环保局和2012年9月14日取得四川省环保局与重庆市环保局的针对各省、市的环保核查分报告批复。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提交再融资核查总报告和各地方环保核查分报告批复至国家环保部。环保部于2012年10月11日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关于公司再融资上市核查的评审会,并于2012年10月15日根据专家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提出整改内容,公司于2013年1月全部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至环保部。公司环保核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于2013年1月通过环保部污防司司务会并提出补充问题,公司于3月份将整改情况报告提交到环保部并申请了延期进行环保核查公示,经环保部批准于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1日进行公示。本公司再融资项目6月17日起在国家环保部进行环保核查公示,是环保部根据公司(渝漆文〔2012〕91号)《关于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的请示》按照程序作出的公示,是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第一次在环保部进行环保核查公示,该报道“携旧方案再闯环保核查关”与事实不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3年1月2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26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本公司董事会目前未有明确计划再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再融资申请。该报道渝三峡A重启定增为时不远纯属该媒体个人臆测,与事实严重不符。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商议、筹划再融资事项,同时董事会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再融资事项。

 (3)该报道三峡英力回归、三峡英力又成为渝三峡A的控股子公司与事实严重不符。环保部根据公司(渝漆文〔2012〕91号)《关于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的请示》进行的环保核查公示,对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英力”)的核查时段为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共36个月。在公司提出《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后到向国家环保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时,三峡英力为本公司子公司。公司于2012年11月将三峡英力股权及债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并于2012年12月24日完成相关工商过户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9)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三峡英力股权。而本次环保核查公示是公司之前时段的状况和内容,不存在“三峡英力回归、三峡英力又成为渝三峡A的控股子公司”一说。

 三、必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商议、筹划再融资事项,同时董事会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再融资事项。

 2、公司衷心感谢和充分理解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的正式公告为准。截止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

 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预计公司2013年半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不会有重大变化。若公司2013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触发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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