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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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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定期支付”基金获批
黄淑慧

 近期,市场关注已久的“定期支付型”基金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交银施罗德率先上报的两只“定期支付型”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基金已于日前同时获得了证监会批准。这两只基金创新的核心在于每月在约定的时点,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率,向投资者支付一定的现金。当期定期支付后,投资者在获得约定的现金支付后,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相应减少。从而填补了国内此类产品的空白,对于希望能定期获得现金且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者来说,该产品提供了又一种创新选择。

 随着民众理财意识的觉醒,普通投资人对低门槛、稳定现金流的投资品种存在巨大需求,而传统基金分红普遍缺乏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并受到基金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分红条件限制。在此背景下,交银施罗德在业内首创的该“定期支付”概念,与基金分红相比,“定期支付”将不受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限制,定期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率进行现金支付。

 交银施罗德表示,借鉴国外经验,定期提供稳定现金流的支付型基金有望切合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设计并推出定期支付类型基金,填补了市场空白,满足投资者对于提供稳定现金流的基金产品的需求。同时,基金规律、持续、可预期的支付可有效避免投资者“短期化”行为,间接稳定市场,契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良好分红文化的形成。(黄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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