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3-02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12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2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343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8*****917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08*****291北京万峰达电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08*****440乌鲁木齐中新加源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3号楼4层

咨询联系人:刘卓妮

电话:010-62981321

传真:010-827019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