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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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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修改不断完善
北京上报方案接近“最终版”

 自上海、重庆于2011年初启动房产试点后,有关这一试点扩围的消息不断,但一直未有实质动作。今年5月,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房产税试点“今年会有具体动作”,意味着试点扩围为时不远。

 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多个城市的方案已上报至由住建部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小组。经过反复审议,将最终确定试点城市和方案,并交由国务院批复。据了解,上报方案的城市除此前披露的杭州外,还包括南京、青岛等二线城市,以及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

 事实上,上述城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并非第一次上报。据悉,在上海、重庆启动首批房产税试点后,高层就要求其他热点城市拟定相关方案,为试点扩围做准备。

 近两年,一些城市已经在物业税空转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方案内容,并择机上报。其中,最近的一轮上报是在今年4、5月。知情人士表示,今年北京已两次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在多次调整的基础上,当前最新上报的方案已接近“最终版”。

 业内人士表示,前述“物业税”与“房产税”本质上属同一性质,由于房产税属于已有税种,推进试点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因此有关部门才将“物业税”的说法改为“房产税”。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物业税“空转”试点。一年后,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再次获批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

 这些空转地区都可能成为房产税试点的后备成员。“国五条”出台之后,对于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设明显提速。按照房产税将覆盖所有住宅的最终目标,更多的城市需要启动准备工作。

 多数专家看来,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已经具备了初步的技术基础。按照住建部的计划,包括4个直辖市、26个省会城市以及10个其他重点城市在内的40个城市,已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将为以增量征收为主的房产税试点提供技术支撑。此外,该项工作还在向更多的城市覆盖。

 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于2010年提出的“逐步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的思路,财政部也在对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不再对居民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有分析认为,这一力图从现有法规中清除障碍的举措,同样可能在今年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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