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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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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玻璃”)将五线部分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

 ●外贸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向外贸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漳州玻璃将五线部分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并与外贸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注册资本:150766.26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漳州玻璃五线部分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外贸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后将以融资租赁出租给漳州玻璃继续使用,漳州玻璃利用该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漳州玻璃五线部分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装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融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外贸租赁公司,同时再与外贸租赁公司就该租赁物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漳州玻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外贸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3年

 6、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外贸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

 履行完毕之日起,漳州玻璃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漳州玻璃。

 8、名义货价:租赁期满后,租赁公司在确认漳州玻璃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下的租赁物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按人民币1 万元的名义价收回。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利用公司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筹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0,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5,4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漳州玻璃及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下称河源硅业)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和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漳州玻璃28.82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滚动使用。漳州玻璃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漳州玻璃拟向外贸租赁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情况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与外贸租赁签署编号为ZMZ-2013-0026-11的保证合同,为漳州玻璃与外贸租赁签订的编号为ZMZ-2013-0026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漳州玻璃与外贸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漳州玻璃拟向外贸租赁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本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普通货物仓储。

 截至2013年3月31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454,360万元,负债总额268,922万元,净资产185,43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外贸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为漳州玻璃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租赁设备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个月。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4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及河源硅业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7%。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漳州玻璃201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融资租赁合同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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