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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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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3-04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46),定于2013年6月6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5月2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40,6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8)。

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09:00

2、会议地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4、召集人: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吐鲁番市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故城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川区西坡二期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以2013年6月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杨淼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3-04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合肥海润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以下简称“合肥农商行琥珀支行”)申请的办理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96,443.42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肥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47,825.84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6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合肥农商行琥珀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合肥新站区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杨怀进

4、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2012-12-312013-3-31
资产总额2,447,722,024.582,440,495,128.66
负债总额1,475,052,533.001,475,040,946.4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98,567,000.00990,168,500.00
流动负债总额323,668,100.001,161,648,346.49
资产净额972,669,491.58965,454,182.17
 2012年度2013年1-3月
营业收入1,370,269,929.15197,577,043.19
净利润-10,717,832.33-7,215,309.4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6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13年5月2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40,6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合肥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合肥农商行琥珀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96,443.4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6%。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

2、合肥海润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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