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瑞普生物
获禽药疫苗许可技术
□本报记者 王小伟

 □本报记者 王小伟

 

 瑞普生物公告,公司与日本北里第一三共疫苗股份有限公司(KDSV)签订了《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C型)技术转让协议》。此次KDSV技术的许可费用为1亿日元,每年按中国区域内净销售额的6%向KDSV缴纳使用费。以上费用的支付由瑞普生物签约的产品经销商承担,该产品经销商另外与KDSV签订付费协议。

 转让协议规定,KDSV授予瑞普生物独家使用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C型)许可技术在中国区域内进行开发、生产、销售许可产品等权利,瑞普生物不得将转让技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公司称,此次与KDSV的技术转让是公司国际化合作的深化,公司将继续探索与行业内国际企业的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将国外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引入国内产业化。

 据悉,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C型)是预防鸡传染性鼻炎的铝胶佐剂灭活疫苗,多年来国内该类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与其他产品相比具备吸收好、内毒素少等特点。KDSV是一家大型跨国公司,主营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出口,以及人类新疫苗的研发及生物药物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拥有生产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C型)的技术及在中国区域内销售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C型)的进口许可登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