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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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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3,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0*****333李卫国
00*****303许利民
01*****603向锦明
00*****761何绍军
01*****751刘斌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 张洪涛

咨询电话: (010)85762629

传真电话: (010)85762629

六、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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