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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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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的70%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2013年5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当日,公司与何如森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何如森、孙巧英夫妇与恒丰公司现有股东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李保刚、李昊签订16.67%的股权收购合同(该合同双方已于2013年4月19日签订),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2.45亿元,在协议生效后,公司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

 (1)2013年5月25日前付款12,300万元;

 (2)2013年6月20日前支付12,200万元。

 公司已于2013年5月24日支付了第一笔收购款项12,300万元。

 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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