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在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林纸路2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松宇先生委托董事尚四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景谷林业”股份65,729,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2012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1,217,700.70元,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8,093,210.21元,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8,407,574.85元。由于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6、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013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0万元/年。
同意的股份数为65,7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马晓君律师、叶皓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