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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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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条件成熟时尽快推出优先股
6月初进行IPO专项检查第二批抽查 目前有200家企业终止审查

 □本报记者 毛建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4日表示,按照有关要求,证监会正在积极开展优先股相关工作,条件成熟时将尽快推出,但他表示没有明确的时间点。

 发言人介绍,6月初,证监会将进行IPO财务专项检查第二批抽查工作,将从近期按规定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10家企业。自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目前共有200家企业终止审查。

 各组抽查工作收尾

 发言人表示,IPO在审企业财务检查工作目前进展顺利。至4月底,第一轮15家抽查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基本结束,向相关部门报送了相关报告及工作底稿。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申报财务资料在真实准确完整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抽查发现河南田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已经移交稽查部门立案调查。

 他说,第一轮抽查后,相关部门对抽查中发现的事项进行归类汇总,发现的财务会计信息及中介执业质量等存在问题,将及时反馈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其中,中介机构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在总结第一轮15家抽查工作经验基础上,检查小组于5月初开始第二轮15家企业抽查工作,目前,各组抽查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相关情况将及时上报。

 发言人介绍,4月以来,除进行抽查工作外,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均展开对其负责的相关企业自查报告的审评工作,在每家在审企业的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会结合以往初审情况,重点关注中介机构是否对主要风险点进行充分调查,其自查程序是否落实到位、自查结论是否合规等。在对自查报告审核后,将结合日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一并返还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求其做进一步落实,发现企业仍存在疑点的,将及时报告,如存在重大问题,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00家企业终止审查

 发言人介绍,4月以来,又有3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其中有32家是在3月31日未提交自查报告,而申请中止的企业,加上至3月31日前提交终止审查的是162家企业,自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目前共有200家企业终止审查。(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根据相关规定,至3月31日仍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而申请中止审查107家企业,其自查报告完成时间最迟为5月31日,至5月23日,此前未提交自查报告的107家企业已有8家企业提交报告。

 证监会将在6月初进行第二批抽查,“在这一段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抽取10家企业,”发言人强调,至5月31日,既未提交自查报告,又未提交终止审查报告的,证监会将启动专项复核程序,并将视复核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检查或稽查介入。

 发言人指出,在本次IPO财务核查结束后,将总结本次专项检查经验,纳入未来的规则体系中,并发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首发信息披露质量。

 此外,对于3月31日后新提交IPO申请的企业是否需要提交自查报告的问题,发言人表示,对这些企业虽然不作自查要求,但是发行人与中介机构更应该全面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他们的要求不因为不提交自查报告而有所减轻。”

 IPO材料封卷无特殊含义

 此前,有报道称“证监会频繁否决再融资方案,或存在掐紧再融资,为IPO让道的可能性。”对此,发言人指出,证监会的各项审核都是依照再融资的相关规则进行的,是对企业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存在特别目的。此外,对于市场谣传的IPO材料封卷表示IPO将开闸的问题,发言人表示,IPO材料封卷只是一个IPO正常审核程序,不代表特殊含义。

 对于新三板扩大试点范围的情况,发言人表示,扩大试点范围条件已经具备,证监会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方案,成熟后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他还说,各地政府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强烈希望扩大新三板范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园区。目前,相关规则体系已经建立,全国股转系统制度、人员、技术系统等已经到位,扩围条件已经具备。

 对于市场关注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方案进展情况,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对IPO配套改革措施的工作一直在做,一直没有停,正在抓紧推进,时机成熟时将在适当的时期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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