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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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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2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1,501,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362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300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843陈发树
00*****584陈志勇
00*****565陈志程
01*****360林宗杰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

咨询部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咨询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电话:0591-8798798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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