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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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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3-02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17:30时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通知:梁俊丰先生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减持平均价格8.53元/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5月16日下午收盘,梁俊丰先生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三次累计减持公司23,5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74%。本次减持后,梁俊丰先持有本公司股份80,168,736股(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48,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梁俊丰大宗交易2012年10月31日11.4910,000,0003.03
梁俊丰大宗交易2012年11月06日11.496,000,0001.82
梁俊丰大宗交易2013年5月16日8.537,500,0001.89
合 计23,500,0006.74

注:因减持股份按照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95,821,872股比例计算,所以前两次实际减持的10,000,000股、6,000,000股(对应时点的超华科技总股本为329,851,560股),按照2013年4月25日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2股后换算为12,000,000股、7,200,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梁俊丰合计持有股份87,668,73622.1580,168,73620.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917,1845.5414,417,1843.64
有限售条件股份65,751,55216.6165,751,55216.6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后,梁俊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25%(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0,168,736股)与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梁健锋先生持股比例为21.57%(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5,361,520股)差额小于5%。梁俊丰先生由第一大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控股股东,原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梁健锋先生变为第一大控股股东。梁俊丰和梁健锋是兄弟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后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1.82%(减持前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72%),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因此次股份减持而改变;

4、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其个人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关于进一步转让股份的计划,其承诺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5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梁俊丰先生关于本次减持股份情况的说明;

2、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3-03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同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马德福先生签署了关于公司收购马德福先生持有的德福电子80%股权的《收购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

《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向德福电子支付意向款人民币1,000万元,并组织公司财务和业务部门人员及委派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对德福电子进行了尽职调查,因德福电子历史沿革、资产和债务等情况比较复杂,马德福先生及德福电子未能就前述问题提出有效和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次收购存在较大的法律、财务和经营等风险,公司认为前述问题和风险构成收购德福电子股权的实质性障碍,故公司决定终止对德福电子股权的收购。

本次拟收购德福电子股权事项尚处于洽谈阶段,双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股权收购文件,双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意向款返还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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