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4月23日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14。因工作失误,公告中关于议案3—《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表述有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为:
3.《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内容为:
3.《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2013年5月17日公告的内容为准(公告编号:2013-025)。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