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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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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3-01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凯利大酒店八楼凯利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久芳先生委托董事胡约翰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8958237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4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同意股份89582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陈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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