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3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艺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艺林、于清池、白静、毛惠清、陈宏哲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张海林、常静、冯儒、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分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公司信用为担保并以张海林先生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2500万元信用贷款;贷款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设技术质量部的议案》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为提高公司技术质量工作管理水平,做好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受托管理公司的技术质量工作,同意公司增设技术质量部。
公司技术质量部主要负责公司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收集和管理公司相关技术质量信息,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工艺控制以及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等。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设营销中心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网点不断增加、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为整合公司销售资源,优化公司营销模式,提高公司销售管理水平,统一管理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受托管理公司的销售客服工作,同意公司增设营销中心。
公司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的销售服务制度,全面跟踪生产、销售和客户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受托管理公司的销售客服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