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转债代码:129031 转债简称:巨轮转2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巨轮转2”赎回事宜的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可转债赎回日:2013年6月6日。

 ● 可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巨轮转2”代扣税(税率20%)后赎回价格为102.82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10%)持有“巨轮转2”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1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 公司资金到账日:2013年6月14日;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13年6月18日。

 ● 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3年6月6日。

 ● 根据安排,截至2013年6月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巨轮转2”,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巨轮转2”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11年7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5亿元(共3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巨轮转2”),债券代码为129031,并于201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巨轮转2”于2012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巨轮股份”,代码002031)。

 公司A股股票自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5月16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合计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5.47元/股)的130%(7.111元/股),已触发《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巨轮转2”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巨轮转2”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巨轮转2”。

 2. 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3%,即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巨轮转2”代扣税(税率20%)后赎回价格为102. 82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10%)持有“巨轮转2”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1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2013年6月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巨轮转2”。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5月23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知“巨轮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3年6月6日为“巨轮转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3年6月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巨轮转2”。自2013年6月6日起,“巨轮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巨轮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3年6月14日为“巨轮转2”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3年6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巨轮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本次“巨轮转2”赎回款将于2013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巨轮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1)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

 ①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5月23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至少刊登赎回公告3次,并在6月5日前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再次刊登赎回公告至少3次,通知“巨轮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②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5号路中段

 电 话:0663-3271838

 传 真:0663-3269266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巨轮转2” 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巨轮转2”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巨轮转2”自赎回日(即2013年6月6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