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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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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3-034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融资租赁业务成本较高,公司原为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提供的8,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不再实施。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担保内容调整为滁州霞客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担保金额仍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方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3年5月1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霞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3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17日期间滁州霞客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信息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安兴”)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7亿元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继续为滁州安兴提供人民币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本担保额为原已到期的延期担保,不是新增担保,另外原已授权通过的7000万元长期融资担保不计入,),担保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方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3年5月17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滁州安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3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7日期间滁州安兴在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信息披露日,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5.92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滁州霞客综合授信业务担保13,000万元、为滁州安兴长期融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担保共计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73.45万元,占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5.12 %。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0.6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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