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2-012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王忠雄董事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陶久华先生、王泽霞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王忠雄董事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两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决定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的事项等具体内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3-01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3年6月14日(周五)在杭州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4日(周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6、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几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9)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审议《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第1、第2项议案均已经公司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5月21日、2012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之公告)
上述3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截止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6月3日)。(符合前述出席资格要求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3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
1.02 |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 | |
1.03 |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 | |
1.04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 | |
1.0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
1.06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 | | |
1.07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
1.08 |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 | |
1.09 | 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 |
1.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 |
议案2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 2013年6月14日 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14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76 | 东信投票 | 14 | A股股东 |
938941 | 东信投票 | 14 | B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0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1.02 |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1.02 |
1.03 |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1.03 |
1.04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1.04 |
1.0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1.05 |
1.06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 1.06 |
1.07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 |
1.08 |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1.08 |
1.09 | 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1.09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10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1.11 |
1.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1.12 |
2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4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代码60077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3-01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信”、“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简介:陶久华,汉族,60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杭州市建筑技工学校教师、校长,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副主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公司证券代码: 600776 900941
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熙
3、公司董事会秘书:蔡祝平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联系电话:0571-86676198
传 真:0571-86676197
电子邮箱:webmaster@eastcom.com
邮政编码:310053
(二)征集事项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拟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13 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13年6月3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3年6月4日至6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 2013年6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e、 2013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13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收件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53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3年6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陶久华
2013年5月20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打印、复印有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0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
1.02 |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 | |
1.03 |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 | |
1.04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 | |
1.0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 | | |
1.06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 | | |
1.07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
1.08 |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 | | |
1.09 | 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 |
1.12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 | |
议案2 | 《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13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