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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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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22号)。

鉴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现再次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4、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3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年5月2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2013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审 议 内 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出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参见2013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2013-020号决议公告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7;投票简称:天茂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审 议 内 容
《关于出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序号
《关于出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1.0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需在交易日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15:00至2013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以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五、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龙飞 许仁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购股数
360627买入1.00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8日分别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陈大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兵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为止。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陈大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朱晓兵先生,男,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永顺贸易有限公司技术员、香港联邦标价用品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涌利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晓兵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自2004年以来担任紫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斌先生,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聚合车间副主任、合成药厂副厂长、厂长、山东枣庄百科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新能源厂总经理。刘斌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象山支行申请办理壹仟伍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继续以本公司所属通用机器设备做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象山支行申请办理壹仟伍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抵押物所有权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折旧或摊消
机器设备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1141024909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8日,经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现有各化工生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打通公司各化工产品产业链,全面提高公司各化工装置的协同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具体内容参见2010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公告》。

到2013年3月,“20万吨/ 年C4解制丙烯工程”完成全部建设,达到原设计要求。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该装置在国内尚属较新技术出现了一些技术和工艺路线问题,公司联合技术提供方和施工方进行了一系列技术改造和调试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运行,目前运行正常。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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