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3年5月15日、5月16日、5月17日,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市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3月16日公告),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当前,证券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环境均有所好转,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适时启动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尚在筹划之中,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公司控股股东确认: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 发行股份等影响公司股价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信息以指定的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