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4月1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依据《公司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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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工商变更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13年5月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 “钢结构设计”一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