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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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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恒泰长财证券、平安银行自2013年5月15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519156)的销售业务。

 2. 需要提示事项

 2.1、投资者在恒泰长财证券、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恒泰长财证券和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珠江路439号长财大厦

 咨询电话:0431-86702868

 网址: www.cczq.net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5047号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3)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

 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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