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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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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3-15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6,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66,3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96,268,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公积金转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0,2730.02%48,082208,3550.02%
高管股份160,2730.02%48,082208,355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66,199,72799.98%229,859,918996,059,64599.98%
人民币普通股766,199,72799.98%229,859,918996,059,64599.98%
三、股份总数766,360,000100%229,908,000996,268,000100%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875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照新股本996,268,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4元。

八、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文松

咨询电话:0745-4643501-2260 传真电话:0745-4646208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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