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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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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3-03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178,89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8,918,9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9,973,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8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股东临时提案);

 (1)回购股份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2)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173,99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任何一名或多名执行董事全权处理本次回购的一切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74,00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8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审议回购预案及相关事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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