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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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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3─01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8,999,622,48199.4980%35,920,9810.3971%9,489,3000.1049%

(三)会议主持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名,非执行董事李彦梦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2名,监事周立涛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东洲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议案:

1、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16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10
外资股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045,895,76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7,738,752,029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307,143,73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8.2263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8.3675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8588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2、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9,000,412,48199.5135%34,515,9810.3816%9,488,3000.1049%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3、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9,001,890,48199.5135%34,515,9810.3816%9,489,3000.1049%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4、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9,001,890,48199.5135%34,515,9810.3816%9,489,3000.1049%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5、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9,001,892,48199.5136%34,514,9810.3816%9,488,3000.1048%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6、 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9,001,888,48199.5135%34,518,9810.3816%9,488,3000.1049%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7、 通过《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序号提议内容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公告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2013年5月13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普通决议案赞成比例超过50%,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2012年度各自履职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汶、易建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其审验认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3─0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6日以书面送达,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非执行董事李彦梦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委托执行董事王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3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3─01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9时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9,001,891,48199.5135%34,514,9810.3816%9,489,3000.1049%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1. 截止2013年6月5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3年6月14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景晶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246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 jingjing@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3─0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榆林公司”)拟投资建设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

●投资金额:1,933,535万元人民币。

六、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调整公司产品及产业结构,获取优质煤炭资源,打造蒙陕特大型煤炭生产及转化基地,经与陕西省政府协商,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公司拟在陕西开发建设榆横矿区大海则井田,并配套建设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根据陕西省政府有关资源配置政策,本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中煤榆林公司作为主体,首先投资建设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933,535万元,最终产品为60万吨/年工程塑料。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7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中煤榆林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住所为榆林经济开发区明珠大道东侧墨金苑小区一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姜殿臣,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36,556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项目、煤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项目、煤机装备制造项目、发电项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等。

(二)具体投资项目

本项目年规划的工程塑料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相关产品以华东地区为主要目标市场。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四年,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933,535万元,其中占总投资额30%的资金计人民币580,060.5万元,由中煤能源以资本金方式注入中煤榆林公司,其余占总投资额70%的资金计人民币1,353,474.5万元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解决。

(三)项目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项目分别经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石化[2008]581号、陕发改石化函[2008]436号、陕发改油气函[2010]1121号、陕发改油气函[2011]156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2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出具《关于同意陕西榆横矿区大海则煤矿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煤炭[2012]34号)。

2013年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13]476号)。

此外,本项目所涉及的环评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等支持性文件已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

八、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估算项目总资金1,933,535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1,832,847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91,988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8,700万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由公司注入,共计580,060.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30%。

本项目的工艺方案合理,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容量较大,市场风险较小,预计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12%,高于化工行业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水平,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此外,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打造公司蒙陕特大型煤炭生产及转化基地,有利于调整公司产品及产业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九、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工艺技术

虽然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做了多方面的论证,但是,由于工艺流程较长和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仍然可能会发生预想不到的问题,使本项目遭受风险损失。

(二)原料供应

本项目配套的大海则煤矿煤炭储量大,所产煤炭适宜作为动力及化工用煤,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的需要,但配套的大海则煤矿建设滞后,可能对本项目原料及燃料用煤供应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资金筹措

本项目的建设主体中煤榆林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除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外,其他部分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由于项目所需建设资金较大,资金筹措可能受到国家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将提前考虑融资方案安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

(四)产品市场

本项目生产的工程塑料产品,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化工产品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五)环境保护

本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需要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但本项目将采用国内外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以减少“三废”排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审批

除前述审批手续外,随着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

十、备查文件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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