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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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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 5月 2 日—5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 年 5月 2 日下午 15:00至 2013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5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先保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148,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4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2%;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为本公司进行有关财务审计、专业咨询及出具其他法定文件,费用授权董事会审批;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外资股东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赞成票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255,182,126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6%;反对11,201票,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弃权0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王文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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