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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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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锐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1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176.744,368.02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970.9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主要产品UPS的销售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增速放缓;加大研发投入、销售投入会增加公司的各项期间费用。公司力争通过加强管理、控制成本、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来稳定公司的经营业绩。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2,656,153.07212,042,330.37-1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292,723.1621,226,884.33-1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642,493.6421,085,271.84-1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499,238.89-77,607,905.2551.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1-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1.71%-0.3%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03,353,505.141,650,674,112.98-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03,818,924.901,285,535,828.581.42%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5,68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6.4%137,448,000137,448,000  
刘玲境内自然人3.72%7,695,0007,695,000  
李祖榆境内自然人2.15%4,450,5004,450,500  
刘耀境内自然人0.65%1,354,5001,354,5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亿雄金源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33%685,679  
蒋龙福境内自然人0.3%624,852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一号境内非国有法人0.27%565,040  
杨春英境内自然人0.2%407,800  
李春英境内自然人0.17%360,000360,000  
蔡艳红境内自然人0.14%290,250290,25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亿雄金源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85,679人民币普通股685,679
蒋龙福624,852人民币普通股624,852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一号565,040人民币普通股565,040
杨春英407,800人民币普通股407,800
李辛华240,800人民币普通股240,800
苏州市石公山庄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4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
胡志军218,300人民币普通股218,300
蒋苏静200,202人民币普通股200,202
甘素绸196,829人民币普通股196,829
陈万军187,600人民币普通股187,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刘玲女士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刘耀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玲女士的弟弟;李祖榆先生、李春英先生、蔡艳红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蒋龙福”股东,除通过以上公告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624,852股外,还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78,020股,合并计算共计持有本公司股票802,872股,合并计算后应为公司全体排名第五大股东,无限售条件排名第一大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8,191.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8,516.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39,730.35 
所得税影响额134,967.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4,858.65 
合计650,229.52--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还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010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期限:2010年12月07日至2013年12月06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已离任)、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承诺期限:任职期间及申报离任后的十八个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科士达电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 UPS 以及配套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发行人依法存续期间,本公司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若因本公司或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同意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发行人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刘玲夫妇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无论是否获得发行人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本承诺函,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10年11月23日长期有效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中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系远期结汇到期结算。
2、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60.75%,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
3、应收利息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银行定期存款到期。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长75.34%,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及员工借款增加。
5、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长34.30%,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4.05%,主要系本期支付公司2012年度年终绩效奖金。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42.15%,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转回衍生金融工具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9、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末减少50.31%,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

利润表项目: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7.87%,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失增加。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8.81%,主要系本期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0.77%,主要系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入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1.68%,主要系本期加大欠款催收力度和控制采购成本减少现金流支出。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83%,主要系涉及银行保证金业务的事项减少。
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1.98%,主要系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下降所致。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名为“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2、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1期》,使用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1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3、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2期》,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2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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