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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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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现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普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怀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03,367,615.03元,增长率为30.3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入增加及回款增加;发行短期融资券30,000万元未完全使用。

 2、存货较期初增加111,499,994.04元,增长率为36.4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部分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陆续开工投产,存货周转量相应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99,994,510.29元,增长率为147.3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对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320,000,000元,同时由于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增加了新的股东而退出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09,593,393.06元,下降率为37.32%,主要原因:报告期原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增加了新的股东而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5、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11,135,296.72元,下降率为37.87%,主要原因:报告期初预收货款本期陆续发货确认营业收入。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17,010.49元,下降率为33.3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放2012年度部分预提工资。

 7、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23,680,025.90元,下降率为43.81%,主要原因:报告期原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增加了新的股东而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50,000,000元,增长率为35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300,000,000元。

 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2,160,396.18元,增长率为179.2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753,397.45元;同时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增加(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0、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216,185.07元,增长率为206.7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为了完成全年销售计划,巩固和抢占市场,加大市场投入。

 11、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670,261.20元,增长率为82.7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陆续开工投产,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1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780,328.70元,增长率为119.5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300,000,000元,财务费用相应增加。

 13、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60,816.99元,下降率为103.5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部分参股公司小幅亏损。

 14、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7,519,833.98元,增长率为64.0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753,397.45元;同时收入结构有所变化,控股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1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774,315.49元,增长率为972.7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中国驰名商标奖励资金;递延收益摊销。

 1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6,937.20元,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7、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267,212.27元,增长率为67.8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753,397.45元;同时收入结构有所变化,控股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1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216,667.91元,增长率为110.52%,主要原因:报告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267,212.27元。

 1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2,050,544.36元,增长率为60.25%,主要原因:报告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267,212.27元。

 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2,551,835.66元,增长率为34.27%,主要原因:报告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2,050,544.36元。

 2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关的现金较去年增加36,512,214.36元,增长率为1725.3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子公司归还的往来款。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3,376,331.15元,增长率为60.6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陆续开工投产,各方面支出相应增加。

 2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056,346.98元,增长率为39.8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放2012年度部分预提工资;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陆续开工投产,职工薪酬相应增加。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1,241,194.94元,增长率为54.1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入回款较好;收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子公司归还的往来款。

 2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6,620,000.00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财政拨付的基建项目支持资金。

 2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607,712.30元,下降率为55.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项目建设投入较少。

 2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14,589,846.25元,增长率为107.0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对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361,615.69元,下降率为83.1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对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60,000,000元,增长率为160.00%,主要原因:公司报告期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到期续贷260,000,000元。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18,000,000.00元,增长率为1590.00%,主要原因:公司报告期归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338,000,000.00元。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8,845,225.07元,增长率为314.7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300,000,000元。

 3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410,000.00元,增长率为98.57%,主要是银行保证金存款。

 3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70,744,774.93元,增长率为264.3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300,000,000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3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处下属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同意将安全生产处下属机构调整为铆焊分厂、机加工分厂、总装分厂、刮板机分厂和采掘分厂,并将热处理车间、表处理车间划归机加工分厂管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500万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4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3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认真讨论,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对2013年1-6月份的经营业绩作出了科学预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3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3年4月18日刊登了《林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林国土告[2013]1号)。

 上述二宗土地的使用权竞拍事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曾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过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4)。因上次未能竞拍成功,公司此次拟再次参与竞拍。

 一、拟竞拍地块具体情况

 1、地块编号:LZ2013-9

 (1)土地所在位置:惠民路与姚顺公路交叉口西南

 (2)土地面积:159.66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挂牌价格及资金来源: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挂牌起始价为2,714.22万元,保证金为1,400万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所需资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地块编号:LZ2013-10

 (1)土地所在位置:官张路与凤宝大道交叉口东北

 (2)土地面积:238.7634亩

 (3)出让年限:50年

 (4)土地用途:工业

 (5)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挂牌价格及资金来源: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挂牌起始价为4,058.9778万元,保证金为2,000万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所需资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7,500万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竞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购买土地使用权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需要,建造新的厂房用于公司新产品的研发、生产等。若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可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用不超过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由林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编号为LZ2013-9地块、LZ2013-10地块的使用权公开竞买,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竞买上述土地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买。

 五、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3、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林国土告[2013]1号)。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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