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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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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公司以注册资本总股份9,945.8689万股为基数,按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6元(含税)。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披露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23日。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16元/股。2013年4月23日,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1.1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1.16元/股-0.06元/股)/(1+0%)

 = 11.1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2,013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 22,348 万元 / 11.10(元/股)

 = 2,013万股(取整数)

 除以上调整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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