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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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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169公司均从协力厂定制前述材料。

(5)本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向红公司)向湘荣实业公司采购电瞬发雷管药头;同时,向红公司有偿向其销售部分原材料和按市场价提供工房、土地及设备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湘荣实业公司同属岳阳县,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且当地没有同类生产厂家,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生产工业雷管所需的各种电药头均从湘荣实业公司采购。湘荣实业公司制造电药头的一些如危险物品的原材料从向红公司采购,向红公司销售给湘荣实业公司的原材料按照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价格卖给湘荣实业公司。

(6)本公司所属向红公司向湘荣福利厂采购用于包装所需的纸箱、木箱等,并有偿提供工房及土地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湘荣福利厂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均从湘荣福利厂定制前述材料。

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的日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本次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六、审议程序

1、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建华、唐志、郑立民、陈光保先生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刘宛晨先生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3年4月21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供应协议》,待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约定本公司向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包装物、原材料,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本公司以书面通知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2)2013年4月21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待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约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等综合服务,本公司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祁东和汨罗分部供应水电,交易价格为: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根据市场价,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三年。

(3)2013年4月21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包装物供应协议》,待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约定本公司向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本公司以书面通知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4)2012年元月4日、7日,湘器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湘之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湘器公司向湘之源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需求方以书面通知或其它形式告知供货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限二年。

(5)2011年12月20日,169公司与关联方协力厂签署《购销合同》,约定169公司向协力厂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需求方以书面通知或其它形式告知供货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元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五年。

(6)2011年1月13日,向红公司分别与湘荣实业公司和湘荣福利厂就电点火药头和包装产品采购签署了《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协议》分别就向红公司向湘荣实业和湘荣福利厂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业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协议期限为五年。

(7)2012年1月,向红公司与湘荣实业公司和湘荣福利厂分别就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租赁,分别签署了《机器设备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简称《合同》),各《合同》分别就设备、房屋、土地租赁的范围、明细、面积、租金、租期、维修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业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二年。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

2、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包装物供应协议》

3、湖南神斧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

4、湖南神斧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签署的《购销合同》

5、湖南神斧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签署的《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机器设备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6、湖南神斧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签署的《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不动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7、独立董事意见

8、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鉴于相关协议有效期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方重新签订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议案》。审议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华、唐志、郑立民、陈光保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尚需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服务协议》

1、协议双方

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该协议;

甲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甲方向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供水、供电和储运服务;甲方招待所(含分部)为本公司提供住宿、就餐等服务。

本公司祁东分公司为甲方祁东分部提供供水、供电服务;本公司汨罗分公司为甲方汨罗分部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3、定价原则

甲方向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供水服务,按照双牌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自来水价格定价;甲方向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供电服务,按照湖南省2009年的销售电价(国家发改价格[2009]2925号)加上甲方供电运行服务费0.06元/度定价;甲方向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储运服务,按照市场价格114元/吨定价;甲方招待所(含分部)为本公司提供住宿、就餐等服务,按照甲方招待所对外挂牌价格定价。

本公司向甲方提供供水、供电服务,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公布价格定价。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16年5月16日止,有效期为3年。

5、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盖章并经乙方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供应协议》

1、协议双方

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该

协议;

甲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内容

乙方向本公司提供纸箱、塑料袋等包装物及细木粉、木炭、高氯酸钾、乳化剂等原材料。

3、定价原则

乙方向本公司提供包装物和原材料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定价;或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定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定价(协议价格是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16年5月16日止,有效期为3年。

5、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盖章并经甲方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包装物供应协议》

1、协议双方

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该

协议;

甲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内容

乙方向本公司提供纸箱、打包带、细木粉、大包袋等包装物。

3、定价原则

乙方向本公司提供包装物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定价;或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定价;或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定价(协议价格是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16年5月16日止,有效期为3年。

5、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盖章并经甲方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渊源,本公司与该公司及其控股的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双方配套生产经营有利的良好合作关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能充分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适用合格的辅助材料的供应。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处理。

(2)由于改制前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点都远离城区,分别配置了较为完备的供水、供电系统,为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改制时遵循谁用量大供水供电资产划给谁的原则,对三点的供水供电资产进行合理的划分: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牌点供应本公司水电,祁东、汨罗两地则由本公司供应水电给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分部。

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与股东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能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协议中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价格变化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协议条款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唐志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三)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协议

(四)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协议

(五)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装物供应协议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现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予以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A股)1,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8元,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0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66.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03.5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6)内验字第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029.96万元。具体情况为:2006年支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费以及承销佣金745.0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82万元;2007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62.54万元;2008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20.39万元(含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公司原利用银行贷款预付合资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1006万元),置换公司发行费用521.46万元;2009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4.15万元;2010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5.54万元;2011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8.88万元;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没有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0.04万元。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0.68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10.64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东塘支行专项帐户(帐号:66050154500000086)。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帐户的余额为1,500,496.57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合资建设起爆器材生产线项目5,390.005,390.000.002,631.2448.82%2013年7月30日0.00
年产12000吨连续化自动化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4,953.004,953.000.003,517.2371.01%2007年12月31日213.78
年产12000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4,739.004,739.000.003,944.3083.23%2008年11月30日193.84
组建爆破工程公司项目3,700.001,460.020.001,460.02100.00%2007年05月31日-221.40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200.002,200.000.001,210.7155.03%2013年12月31日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982.0018,742.020.0012,763.50186.22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0.000.000.000.00
合计20,982.0018,742.020.0012,763.50186.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二、组建爆破工程公司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市场环境变化,承揽爆破工程项目工程量没能达到计划要求。

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2012年,公司与神斧民爆进行整合重组,为统一合理配置资源并满足重组整合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需要,需重新规划此建设项目,暂缓了该项目的建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拟终止该项目,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对已利用银行贷款投入1006 万元预付合资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现场检查组的要求,公司已在 2008 年 6 月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该款项。具体详见巨潮网和2008年7月 18 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落实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关于要求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的整改报告公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拟将剩余资金150.68万元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等。该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二)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帐别帐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东塘支行募集资金专户60501545000000861,506,777.28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07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29.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1日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9.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0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66.4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03.5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6)内验字第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029.96万元。具体情况为:2006年支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费以及承销佣金745.0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82万元;2007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62.54万元;2008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20.39万元(含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公司原利用银行贷款预付合资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1006万元), 置换公司发行费用521.46万元; 2009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4.15万元;2010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5.54万元;2011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8.88万元;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没有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0.68万元(含利息收入110.64万元)


注1、年产12000吨连续化自动化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该生产线按母公司产品平均利润率计算的营业利润。

注2、年产12000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该生产线按母公司产品平均利润率计算的营业利润;

注3、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只是为公司科技研发、技术发展服务,所以该项目不存在预计效益;

注4、组建爆破工程公司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该公司实现的利润;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没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882.00万元,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元所专审字(2007)第005号专项审计报告审核,保荐机构湖南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确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882.0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对已利用银行贷款投入1006万元预付合资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现场检查组的要求,公司已在2008年6月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该款项。具体详见巨潮网和2008年7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落实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的整改报告公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募集资金缺口较大,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合资建设起爆器材生产线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付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具体详见巨潮网和2008年7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落实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的整改报告公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3

关于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调整产品生产布局,提升导爆管雷管生产线的技术水平,公司拟对所属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器公司)实施整体异地搬迁扩能改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湘器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民用爆破器材、烟花引线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永州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及湘器公司自身发展需要,采取由湘器公司自筹及争取政策扶持等方式筹集35000万元资金投资,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马坪高新开发区征地650亩左右,建设年产2000万米工业导爆索生产线、年产9000万发导爆管雷管生产线、年产35000万米塑料导爆管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湘器公司现有的生产线全部拆除。本项目拟于2013年5月份开工建设,建设期为4年。

(二)项目批准情况

1、工信部以工信安字[2012]50号文《关于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的批复》同意。

2、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以湘军工安全民爆[2012]387号文《关于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

(三)项目技术情况

基础雷管采用硝酸肼镍起爆药;装填线拟采用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业导爆管索采用制索与涂塑分离技术,加药系统采用隔离自动添加技术。生产技术和主要工艺设备符合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要求。

(四)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湘器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城市规划的实施进度和产品的市场容量,以及技术进步要求,缓解资金压力,保证湘器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湘器公司整体搬迁扩能改造项目按照“总体规划、整体搬迁、分步实施、经济可行、技术先进”的原则,分二期实施。

第一期:按整体搬迁思路,先征地650亩,建设一条起爆药生产线;一条年产5000万发基础雷管装填和导爆管雷管装配线。并抓好水、电、汽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一期工程投资总额21000万元,计划2014年12月底完成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验收。

第二期:根据导爆管雷管技术进步状况和导爆管雷管的市场需求及基础雷管生产技术,再建一条基础雷管装填和导爆管雷管装配线,并在四年内将原有的导爆管生产线和导爆管雷管装配线及其它民爆产品和总库逐步搬迁到新址。预计二期工程投资总额14000万元,计划在2016年3月完成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验收。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必要性

1、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湘器公司现生产区在永州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加之近几年永州冷水滩区城市建设发展,湘器公司生产区外部安全距离、现有生产区空间受限,不能满足原地扩能改造要求。实施整体异地搬迁扩能改造,不仅能够满足永州市城市规划发展需要,而且有利于湘器公司解决长久发展问题,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整体技术水平,提升该公司安全本质条件。

2、解决基础雷管外购问题,降低生产成本。目前,湘器公司基础雷管从本公司所属的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省外企业采购,新建基础雷管生产线不仅可以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更能有效消除基础雷管长途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提高湘器公司经济效益。

3、本公司调整产品布局的需要。目前湘器公司导爆管雷管许可产能为6000万发/年,本公司所属的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六九公司)导爆管雷管许可产能为3000万发,在湘器公司本项目二期建成后,湘器公司的导爆管生产能力增加为9000万发/年,一六九公司停止导爆管雷管的生产,专业生产工业炸药,公司产品布局更加合理。

(二)可行性

1、公司聘请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01-9644-H)和《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初步设计》(1—9644III—C#1),认为:本项目从内外部安全距离、环保、技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分析,基本可行。并经过湖南省国防科工局以湘军工安全民爆[2012]387号文批复同意。

2、该项目已列入湖南省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必将获得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

四、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内,湘器公司现有生产线正常生产。对公司2013年度的效益没有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湘器公司现有生产线将停止生产,一六九公司原导爆管生产线也将停止生产,本公司整体产能没有增减,对本公司整体效益影响不大。新增基础雷管生产线,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安全风险,提升湘器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目的生产技术方案采用目前国内现有的、成熟的、符合民爆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的生产技术方案。湘器公司在项目建设时将贯彻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雷、节能减排“三同时”的原则,湘器公司已有整体异地搬迁的经验,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建设的安全、环保等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湘器公司原有生产线停产。由于湘器公司原生产区在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所处位置较好,公司将依法依规对原生产区资产(含土地)进行处置,不会存在资产减值的风险。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备查文件:

1、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01-9644-H);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的批复》(工信安字【2012】50号文)。

3、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异地搬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军工安全民爆[2012]387号)。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调整201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和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95号)《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神斧民爆10名股东合计发行106,866,800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神斧民爆95.10%股权。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湘)评报字[2012]第023号评估报告,以201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神斧民爆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6,008.84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成交金额为167,384.41万元。

公司于2012年5月以自有资金收购了重庆锦瑞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神斧民爆4.90%的股权,并完成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2012年11月14日,公司完成了向神斧民爆10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神斧民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神斧民爆在合并前后均受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神斧民爆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公司按此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企业合并实际发生在当期,以前期间合并方账面上并不存在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后,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神斧民爆追溯调整后,有关具体资产、负债和权益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1、南岭民爆母公司2012年1月1日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追溯调整前调整数追溯调整后
货币资金180,940,911.76497,110,906.80678,051,818.56
应收票据13,118,464.6839,003,616.8652,122,081.54
应收账款14,324,842.2023,587,200.8237,912,043.02
预付款项17,205,500.68104,263,043.48121,468,544.16
其他应收款6,133,897.9827,558,256.1033,692,154.08
存 货34,954,563.32163,002,542.39197,957,105.71
长期股权投资136,527,016.582,849,186.66139,376,203.24
固定资产282,705,365.63403,701,751.06686,407,116.69
在建工程23,976,687.1548,541,525.1872,518,212.33
无形资产95,658,693.25273,473,913.16369,132,606.41
商誉183,241.996,190,586.386,373,828.37
长期待摊费用 1,603,544.201,603,54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93,382.138,523,191.7710,516,573.90
资产总计807,724,641.151,599,975,881.302,407,700,522.45
短期借款180,000,000.0090,000,000.00270,000,000.00
应付票据8,650,800.004,200,000.0012,850,800.00
应付账款27,407,156.5460,656,464.6288,063,621.16
预收款项7,136,985.9719,649,415.2926,786,401.26
应付职工薪酬886,200.4216,741,509.2217,627,709.64
应交税费-6,960,958.4333,065,036.1126,104,077.68
其他应付款12,609,439.01257,231,037.09269,840,476.10
长期借款 2,000,000.002,000,000.00
专项应付款200,000.0016,875,406.0017,075,40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42,369.669,242,383.389,384,75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7,112,169.62 7,112,169.62
负债合计237,184,162.79509,861,951.71747,046,114.50
资本公积50,890,000.82744,700,061.14795,590,061.96
专项储备3,602,225.8348,219,992.8151,822,218.64
盈余公积47,592,783.8518,923,492.2566,516,276.10
未分配利润311,587,694.47217,086,529.00528,674,223.47
股东权益合计545,872,804.971,028,930,075.201,574,802,880.17
少数股东权益24,667,673.3961,183,854.3985,851,527.78

2、南岭民爆公司2012年1月1日合并报表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追溯调整前调整数追溯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215,174,978.031,031,240,885.791,246,415,863.82
其他应付款7,300,377.9650,530,803.4057,831,181.36
资本公积50,890,000.82980,710,082.391,031,600,083.21

(二)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神斧民爆对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追溯调整前调整数追溯调整后
一、营业收入652,901,420.27957,701,406.181,610,602,826.45
减:营业成本404,359,698.85570,582,552.27974,942,251.12
营业税金及附加6,556,681.399,853,665.3616,410,346.75
销售费用50,274,696.1738,484,445.0888,759,141.25
管理费用67,987,921.89192,475,381.28260,463,303.17
财务费用6,305,201.27-396,830.565,908,370.71
资产减值损失-750,975.061,815,804.401,064,829.34
投资收益1,295,942.52840,914.902,136,857.42
加:营业外收入4,384,750.745,650,566.0710,035,316.81
减:营业外支出1,069,093.352,748,864.783,817,958.13
二、利润总额122,779,795.67148,629,004.54271,408,800.21
减:所得税费用23,402,938.2124,302,138.4347,705,076.64
三、净利润99,376,857.46124,326,866.11223,703,723.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511,247.19125,943,308.00220,454,555.19
少数股东损益4,865,610.27-1,616,441.893,249,168.38

(三)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神斧民爆对201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追溯调整前调整数追溯调整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00,353,458.391,102,779,591.631,803,133,050.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080,285.45128,741,287.61143,821,573.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5,433,743.841,231,520,879.241,946,954,623.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9,052,784.35575,154,618.30924,207,402.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1,946,475.41205,535,837.17317,482,312.58
支付的各项税费111,571,021.80133,394,613.47244,965,635.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343,265.02148,728,329.95239,071,59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2,913,546.581,062,813,398.891,725,726,94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520,197.26168,707,480.35221,227,677.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21,060.00 1,621,06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726,270.91264,173.691,990,444.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82,060.10844,753.851,226,81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29,391.011,108,927.544,838,318.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48,536,834.91344,844,926.73393,381,761.64
投资支付的现金73,607,100.002,922,854.3776,529,954.3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50,000.00 1,1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293,934.91347,767,781.10471,061,716.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64,543.90-346,658,853.56-466,223,397.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1,645,000.00511,64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7,060,000.0037,0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0,000,000.0090,000,000.0027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000,000.00601,645,000.00781,64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065,000,000.0016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218,648.6474,370,279.08106,588,927.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285,780.00 5,285,7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218,648.64139,370,279.08271,588,927.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781,351.36462,274,720.92510,056,072.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62,995.28284,323,347.71265,060,352.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203,907.04212,787,559.09412,991,466.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0,940,911.76497,110,906.80678,051,818.56

四、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3】第01020029号《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201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追溯调整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事项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追溯调整事项的意见:公司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使会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信息使用人提供了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等有关规定,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经调整后的会计数据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关于该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201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

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及将剩余募集

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利于公司重组整合后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决定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南岭科技园”项目的概述

(一)“南岭科技园”项目情况

为建设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2008年12月,本公司在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购置39937.42平方米(约合60亩)工业用地。由于“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建设面积不能满足长沙高新区园区土地规划要求。为充分提高土地使用利用率,满足规划指标要求,从公司资金情况及实际需求考虑,2011年8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岭集团)合作建设“南岭科技园”项目,双方签署了《合作建设“南岭科技园”项目协议》。本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南岭科技园”项目的一部分,与“南岭科技园”项目整体规划,并保持原有投资规模和设计方案,由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独立实施建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同时,与南岭集团合作建设“南岭科技园”内研发楼和倒班宿舍项目。“南岭科技园”项目总投资为11056.48万元(不含土地购置费用),其中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投资2,200万元。2011年9月5日,由于公司启动与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整合,该项目暂缓建设,至此,除南岭民爆前期投入部分资金外,南岭集团未投入资金。

(二)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0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66.4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03.5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6)内验字第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合资建设起爆器材生产线项目”、“年产12000吨连续化自动化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000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组建爆破工程公司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投资总额为20,982万元。

3、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

鉴于公司在2012年12月与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后,发展战略及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有利于重组后公司资源统一合理配置,满足重组整合后公司长远规划的需要,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在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计划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2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1,210.71万元。

4、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原项目建设用地的处置安排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置因项目建设所征用的土地。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于2013年4月21日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已与南岭集团签署了《关于解除<合作建设“南岭科技园”项目协议>的协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解除协议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南岭科技园”项目后生效。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终止“南岭科技园”项目的原因

公司与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后,情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下有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和斧欣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大科技研发型公司,而且根据公司整合重组后战略发展目标,原“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规划不能满足公司规划发展需要,为充分统一合理有效配置公司内部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公司决定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

三、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029.9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0.68万元(含利息收入110.64万元)。在终止“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后,本公司上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将剩余资金150.68万元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等。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是基于对项目实施客观环境和可行性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合重组后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统一合理配置资源。终止该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建设成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含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在内的“南岭科技园”项目建设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1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建华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立民先生、总经理助理、资本财务部部长何晖先生、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孟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刘宛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接B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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