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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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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胡运钊先生、总会计师陈水元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主管熊雷鸣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12位董事均行使了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由于本公司属于证券业金融企业,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表中列示。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内母公司重要事项或期后事项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5亿元购买公司联营企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长信利息收益货币B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5亿份。公司已于2013年1月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累计取得投资收益187.55万元。

 2、2013年2月5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债券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共募集资金725,548,269.67元,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参与该集合计划。2013年4月9日,长江证券佳事瑞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级型)成立,共募集资金150,663,891.75元,其中:优先级募集金额107,654,216.75元,进取级募集金额43,009,675.00元,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参与该集合计划。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参股设立长信基金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子公司的设立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就此事项于2013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参股设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4、公司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鄂证监机构字[2013]10号)着手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3年3月7日办理完毕新《公司章程》工商变更和备案手续,并换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即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公司就此事项分别于2013年2月28日和201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获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批复的公告》和《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

 《公司章程》的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2年8月9日和2012年9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于2013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于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3月26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公司就上述事项于201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东已将其持有的77,500,000股公司股份予以质押,占公司总股份的3.27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38%。

 7、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6,690,000股公司股份予以质押,占公司总股份的2.39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

 8、201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子公司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2.9亿元,增资完成后,长江期货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实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长江期货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向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9、201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3.7元/股价格转让所持有的2000万股汉口银行股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转让有关事宜。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2日和2013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转让汉口银行股份的公告》。

 (二)报告期内子公司重要事项或期后事项

 1、2013年1月,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333万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70%,为其控股股东。目前,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基金规模为3亿元。

 2、2013年3月,长江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财祈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65号),公司就此事项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公司关于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财祈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江期货有限公司累计已支付收购价款的90%,合计1.98亿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1年8月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继续有效。

 2、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注:①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②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

 部分。

 ③其他证券投资是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④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注:①本表填列的其他上市公司指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含融出证券)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股权的情况;

 ②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单位:元

 ■

 注:本表填列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含融出证券)中核算的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衍生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汉口银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汉口银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7元/股价格转让所持有的2000万股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股份,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转让有关事宜。相关决议已于201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2012年12月26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公司)与武汉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有色)在武汉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长江证券以每股3.7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汉口银行股份转让给武汉有色,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标准计算并分析,本次交易构成“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类别,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并经与汉口银行沟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事后报备湖北银监局。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37号汇丰企业总部4幢5层4号。

 法定代表人:邓玮。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玖佰壹拾贰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20993。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其他机械设备、五金、汽车配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主要股东:邓玮、葛芊、梁明、刘勇华、黄鑫。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武汉万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武汉有色资产总额609,877,974.18元,负债总额340,512,021.89元,净资产269,365,952.29元,营业收入3,758,546,680.20元,利润总额24,220,980.48元,净利润18,165,735.3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588.73元。

 武汉有色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汉口银行2000万股股份,占汉口银行2012年末总股本的0.6%。2011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汉口银行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汉口银行每股净资产值,即1.96元/股的价格受让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汉口银行2000万股股份,占汉口银行总股本的0.6%,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二)汉口银行的基本情况(截至2012年末)。

 1、汉口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2、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3、注册资本:41.28亿元人民币。

 4、设立时间:1997年12月15日。

 5、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6、主要财务数据。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汉口银行资产总额1623.82亿元,负债总额1,504.32亿元,净资产119.50亿元,营业收入43.50亿元,利润总额24.15亿元,净利润18.5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53亿元。

 截至目前,因2013年第一季度结束时间不长,汉口银行尚不能提供2013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成交金额与支付方式。

 本次成交金额为7400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现金。

 (二)分期付款的安排。

 经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按如下约定的方式分三次支付: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武汉有色将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185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武汉有色将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6%,即人民币1924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3、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武汉有色将股份转让总价款的49%,即人民币3626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三)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目前A股上市银行市盈率、市净率,以及最近一年汉口银行股份转让市场交易价格、汉口银行2012年10月份定向增发价格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为3.7元/股。

 (四)交易协议生效。

 本次交易协议自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过户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过户。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转让汉口银行股权的投资回报率达93.9%,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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