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国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宫国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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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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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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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33.33%,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86.73%,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应收利息收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00.24%,主要是临时业务借款增加所致。
(5)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30.79%,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占压和产成品增加较多所致。
(6)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128.72%,主要是交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减少79.29%,主要是由于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归还贷款所致。
(10)长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84.62%,主要是增加长期贷款所致。
(1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4.23%,主要是由于备用电源市场销售同比下降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下降41%,主要是由于收入下降所致。
(1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62%,主要由于日常维修费和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27.59%,主要由于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长118.73%,主要是支付年初增值税增加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44.12%,主要是由于业务借款、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16.56%,主要是由于贷款增加所致。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1.80%,主要是由于贷款利息支付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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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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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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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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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斌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693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724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4708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954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984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109,00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1,090.01万元。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前,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限制性股票33.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09,001,000股增加为109,336,000股,按照分配总额1,090.01万元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6936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咨询联系人:于海龙
咨询电话:0537-4435777 传真电话:0537-4430400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