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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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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宋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长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66,983,014.81328,943,024.064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73,891.791,178,729.3116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06,033.92-795,127.19-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039,193.7840,732,518.79-6.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10.002617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10.002617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5%0.06%0.09%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319,138,876.252,993,496,087.391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98,327,486.702,095,148,571.760.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公司现任、历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2009年12月30日控股股东承诺:三十六个月;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及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增持人宋琳。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年06月14日十二个月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41,014.5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22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2,499.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20.00 
所得税影响额336,420.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77.35 
合计1,667,857.8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责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了30.7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货款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了50.47%,主要系存单到期,期初计提应收利息收回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了36.29%,主要系支付的基建项目保证金退回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加了84.07%,主要系为满足客户订单,适当增加库存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未认证的税金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34.16%,主要系新组建子公司投资厂房基建和设备等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63.42%,主要系子公司预收客户钢材款所致。

8、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44.76%,主要系子公司为扩大产能,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1.96%,主要系汽车零部件项目已投产,客户订单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4.9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成本也增加。

3、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4.38%,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运输成本增加。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3.09%,主要系外币远期结汇,汇兑收益较去年同减少,以及货币资金减少,相应利息收入也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0.59%,主要系子公司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81.11%,主要系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824.85%,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69.26%,主要系汽车零部件项目投产带来的经济效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61%,主要系: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4.58%,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1.67%,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0%,主要系子公司收到向银行的的借款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8,78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宋琳境内自然人36%162,000,000162,000,000  
郭亚娟境内自然人30.4%136,785,177136,785,177  
姜素青境内自然人1.26%5,660,000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7%3,000,000   
马梅芳境内自然人0.35%1,580,754   
郑如悦境内自然人0.29%1,311,127   
叶高荣境内自然人0.28%1,275,000   
汤伟文境内自然人0.27%1,220,081   
胡晓华境内自然人0.27%1,200,000   
葛剑玮境内自然人0.25%1,124,86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姜素青5,660,000人民币普通股5,660,000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宋琳2,010,177人民币普通股2,010,177
马梅芳1,580,754人民币普通股1,580,754
郑如悦1,311,127人民币普通股1,311,127
叶高荣1,275,000人民币普通股1,275,000
汤伟文1,220,081人民币普通股1,220,081
胡晓华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
葛剑玮1,124,865人民币普通股1,124,865
王胜新1,116,754人民币普通股1,116,75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宋琳先生为郭亚娟女士之子,为一致行动人。(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70%-4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11.241,222.48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037.4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受市场行情的不利变化,虽然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启动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传统精密冲压钣金业务的订单量未有所提升,产能的负重、人工成本的增加、产品单价下调等因素都给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琳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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