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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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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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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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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但受消费电子需求拉动,公司所处的平板显示与触控行业仍成良好发展态势。基于对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市场庞大潜在需求的看好,公司自2011年起开始进行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布局,建立触摸屏面板(TP Sensor)、触摸屏模组(TP模组)、盖板琉璃(Cover Glass)等产品体系,2012年全面进入产品研发、产线磨合和团队建设的发展阶段,经历了进入新产业从无到有的波折过程,同时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预估不足,导致2012年度整体经营结果不甚理想:一方面本年度经历了智能手机技术更新和升级过程,而公司的触摸屏产品和传统TFT-LCD模组未能有效跟上,产品开发周期较长,年度出货不达预期,2012年初公司与中兴签订了总值约23亿的供货框架协议,实际执行仅5.64亿元,执行率24.52%;另一方面公司新产品线试产期投入大、人员增加、期间费用增长、财务费用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于2012年度首度出现大幅经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销收入100,714.11 万元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0.4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00.93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1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3年4月19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金兆秀先生、刘澄清先生、刘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12.15万元,较上年同期84,920.46万元,增长18.60%。实现营业利润-13,217.82万元,较上年同期2,545.55万元下降61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0.42?万元,较上年同期2,080.19万元下降70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经营管理体系,能较为及时、有效地对待和控制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信息披露基本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按法定程序决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经关联董事赵后鹏、周晓斌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消除日常关联交易承诺的公告》,预计2013年公司与关联方山本光电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截止到关联关系消除前不超过2,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13年5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魏连速先生、夏嵘先生、徐岱先生、于忠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含军先生、金兆秀先生、刘澄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连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早年就职于大庆油田设计院,曾任深圳宝雅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晶浩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1.24%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嵘:澳大利亚国籍,1979年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大学,硕士学历。增任澳大利亚澳新银行企业银行部商业顾问。现任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高级项目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学历。增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资金计划处高级经理、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副行长、上海景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股权投资部董事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忠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1年生,硕士学历。曾任黑龙江省红光农场工人、教师、政治干部,四机部建设局设备处干部、四机部办公厅秘书处秘书,电子部技术引进办干部、副主任、主任,440厂总厂副厂长,机电部建设司副司长,CEC建设局(部建设司)副局长,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赛格集团公司总经理,深圳深超科技投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兆秀: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律师、经济师。曾任兰州市歌舞团演奏员,甘肃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主任科员,甘肃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农副工贸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金湖律师所律师,深圳市天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深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华瑞三和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含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四川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重庆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深圳东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广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澄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注册律

 师。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研究室副主任、海南澄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泰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一、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拟确定其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352,710.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834,308.70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3,675,000元,2012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06,598.4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所需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提议2012年度不做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1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3年5月19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12.15万元,较上年同期84,920.46万元,增长18.60%。实现营业利润-13,217.82万元,较上年同期2,545.55万元下降61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0.42万元,较上年同期2,080.19万元下降700.93%。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拟确定其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蹇康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杨顺林、王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及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352,710.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834,308.70元,减去2012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3,675,000元,2012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06,598.41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所需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提议2012年度不做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3-01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魏连速先生、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董事会秘书祝丽玮女士、财务负责人叶丽丽女人、保荐代表人琚泽运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3-01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王彬、杨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珠海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深圳市华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晶彩显示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截至目前,王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杨顺林先生简历

 杨顺林,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工程主管、工程部长、LCD产品部经理、TFT产品部经理、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厂长,现任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总监。

 截至目前,杨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1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3年5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8、《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4日中工作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祝丽玮、秋天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3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届二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后鹏、周晓斌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山本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本光电”)成立于2003年2月14日,由周晓斌先生、孙威先生等人共同出资创立,法定代表人为王志高先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8区创业二路粮食公司工业园C栋。山本光电主要从事背光源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山本光电总资产为9023.12万元,净资产为4370.38万元,营业收入为12211.95 万元,净利润为915.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本光电是本公司股东赵后鹏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晓斌先生(公司董事)参与投资的公司,两人分别持有山本光电11.29%、24.19%的股权,周晓斌先生为山本光电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山本光电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山本光电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3年公司与山本光电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采购对象及采购价格,对关联方视同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山本光电于2013年2月26日在深圳市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生产用物料等产品;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背光源等生产性物料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刘勇先生、金兆秀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将严格遵守回避表决制度。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山本光电签署的《二〇一三年度物料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2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30 号文核准,于2013年3月28日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向7名认购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5,2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45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年4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3)000094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013年3月28日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无前期使用状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 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按现行央行公布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6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32万元,能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五)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1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及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88元。截至2009年8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9,378万元,扣除相关的保荐承销费用2,1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7,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08.65万元。

 截止2009年8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以 “深鹏所验字【2009】9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947.09万元,其中:于2009年8月27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2,667.02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280.07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71.67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为171.67万元,定期存款账户为1,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09年9月23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7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1,709.65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触控”)用于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宇顺触控实施。本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分别与宇顺触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15.03万元,2012年度支付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240.64万元,支付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3,039.43万元,收到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36.71万元,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71.67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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