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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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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投资受“伤”
业内建议设立对手库防风险
曹乘瑜

 □本报记者 曹乘瑜

 

 债券市场爆发“代持养券”风暴,多家基金、券商、银行相关人员涉案,为减少代持,债券市场抛压沉重。业内人士表示,代持养券属于合规风险,如果基金公司的风控严格,实际上并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建议通过设立交易对手库、对交易对手进行评级,来进行事前风险防范。

 阳光私募债券投资受“拖累”

 上周发生的“代持养券”事件,主要是指债券基金与代持方以签署协议或口头协议的方式,将其所持债券以一定价格转让给代持方,再在约定的时间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赎回。从而放大持券的规模,并借此博取更高收益,其中涉及个人利益输送。这种债券“代持”形成的正回购交易,更多地发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代持方则主要是银行间的丙类账户。

 “这次‘代持养券’一出来,看似是公募债基出事,其实对我们也有影响。”上海某进行债券投资的私募人士表示感叹。“现在一听说我们做债,人家就问我们是不是丙类账户,或者有没有跟丙类户做交易。但我们一成立就明确了不做丙类户。”

 一些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大型私募表示,私募相关利益驱动较少。一方面,阳光私募属于信托产品,而信托公司是不得以卖出回购的方式来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另一方面,信托的债券投资范围比公募基金要宽松,比如单个券种的投资比例可以达到信托单元财产净值的20%,也可以获得更高收益。另外,可以通过结构化的产品设置实现杠杆收益,因此,阳光私募与丙类户进行回购交易的动力较小。

 小型债券私募则宁愿在二级市场进行债券买卖。“做丙类账户在一级市场拿券,这是需要关系的,我们做不了。”浙江某新成立的阳光私募表示。

 可设立交易对手库防风险

 据了解,丙类账户背后的持有人比较多元化,而且资金量小,容易出现两类风险。一类是信用风险,即在结算环节出问题,譬如拿券后不给钱,或者如果最后债券的成交价远低于市价,则丙类户可能毁约。另一类是合规风险,这就是最近舆论关注的“代持养券”事件,即基金经理以低价卖出债券,再以约定的高价回购,以谋取高收益率或个人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真的有风控意识,是不应该出现违规的。“如果出现问题,一定是公司本身的风控不够严格。” 某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比如出现交易价格违规偏离就是公司把相关风险阀值设得比较宽松。”

 某公募债基经理介绍,由于债券交易为询价的一对一交易,同种债券交易的时间区间较长,出现一定价格偏离是正常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基金公司只会给基金经理30个bp左右的交易价格浮动。如果再大,会被公司风控系统预警。

 某业内人士介绍,可以采取一些事前风控措施防止与丙类户的违规交易。其所在公司就对债券交易设立了对手交易库制度,主要是对交易对手进行评级。

 “我们把交易对手分成了四级,第一等级是银行,第二等级是公募、保险和大券商,第三等级是城商行、小的信托,第四等级是非金融类法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前面几类做交易。”该人士介绍。非金融类法人能开立的就是丙类账户,该人士表示,因为有上述两类风险,因此把他们的等级排在最后。“实际上,我们当时主要考虑的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有紧密联系,也间接防止了代持事件。”

 据了解,一些有外资机构背景的债券投资机构在风控上会更加严格。某家有外资保险公司背景的资管公司表示,“我们在成立之初就按照外方的风控来要求,不管是代持、还是做杠杆都不允许,即使是在2012年债券牛市收益很可观之时,都不愿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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