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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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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13-02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忠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2010年8月6日,城投集团根据重庆市国资委要求,针对重庆证监局《关于请督促解决国有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函》中反映的情况,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市诚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房公司”)在现住宅地产项目完成开发及销售,解决其政策性资金平衡问题后,不再新增住宅地产项目。
解决方式城投集团承诺:下属子公司诚房公司在现住宅地产项目完成开发及销售,解决其政策性资金平衡问题后,不再新增住宅地产项目。
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诚房公司原有住宅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开发及销售,因此,该承诺正在履行中;诚房公司自2007年10月以来,未增加任何新的市场化开发住宅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0,633,894.6396,667,828.525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449,749.3116,854,473.1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145,990.5713,077,148.102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6,109,056.91-137,274,596.7143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40.022-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40.022-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4%0.67%-0.03%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860,483,057.426,766,373,269.91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566,911,965.022,550,462,215.710.6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9,04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83%489,590,0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23%17,118,735  
杨光境内自然人0.36%2,740,641  
李凤霖境内自然人0.26%1,957,795  
俞银娣境内自然人0.25%1,900,000  
神威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4%1,858,362  
祁珍梅境内自然人0.2%1,551,000  
沙银冲境内自然人0.18%1,367,751  
成都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15%1,177,200  
陈长青境内自然人0.14%1,104,459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89,590,090人民币普通股489,590,0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118,735人民币普通股17,118,735
杨光2,740,641人民币普通股2,740,641
李凤霖1,957,795人民币普通股1,957,795
俞银娣1,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
神威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58,362人民币普通股1,858,362
祁珍梅1,551,000人民币普通股1,551,000
沙银冲1,367,751人民币普通股1,367,751
成都国兴投资有限公司1,177,200人民币普通股1,177,200
陈长青1,104,459人民币普通股1,104,4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与前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除控股股东外前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3年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期末数与年初数对比、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有大幅变动的,变动原因如下: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向参股公司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收回股东借款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捷程置业偿还的股东借款本金累计49,015万元,捷程置业尚欠本公司股东借款本金20,995.6645万元(若扣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12,850.6645万元(转让价款已收到),捷程置业尚欠本公司股东借款本金8,145万元)(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1月4日、1月5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13年1月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橄榄郡”项目的商业、车库和“凤天锦园”项目的商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由城投集团委托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6.72%(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并由本公司按委托贷款金额的3%。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借款4,000万元,尚欠贷款余额6,000万元。

3、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正在审批中。

4、2013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石马河立交、石马河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拓宽改造工程建设代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参与茶园新区A核心区场平整治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代理的议案》(该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就参与石马河立交、石马河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拓宽改造工程与城投集团签署了《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合同》,就茶园新区A核心区场平整治项目与城投集团签署了《工程建设管理代理合同》。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5,231.30 
所得税影响额36,377.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45,095.46 
合计303,758.7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证券品种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3年01月29日董事会办公室书面问询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土地储备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2月21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2月22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2月27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2月28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2月28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其他房地产研究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3月04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3年03月12日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项目期末数年初数变动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303,923,469.63210,344,718.1293,578,751.5144.49%主要系本期支付沙坪坝西永香蕉园地块土地出让金所致
其他应收款209,872,859.73656,323,413.89-446,450,554.16-68.02%主要系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程置业”)归还借款本金49,015万元及利息,并转回对应的坏账准备所致
预收款项1,063,996,523.30775,775,242.09288,221,281.2137.15%主要系上城时代项目和山与城项目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431,755.136,966,698.99-4,534,943.86-65.09%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应付利息2,245,347.6820,630,109.23-18,384,761.55-89.12%主要系本期支付森源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保证金利息所致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50,633,894.6396,667,828.5253,966,066.1155.83%主要系本期确认国汇中心及新干线项目商品房的销售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93,453,562.6242,214,713.1251,238,849.50121.38%主要系本期确认国汇中心及新干线项目商品房的销售成本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36,980,722.404,234,669.3032,746,053.10773.28%主要系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9,717,903.9013,719,234.455,998,669.4543.72%主要系国汇中心项目已竣工,其贷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8,368,239.45-48,368,239.45 主要系捷程置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回对应的坏账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698,006.105,063,100.00-4,365,093.90-86.2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会展中心财政补助506万元所致
所得税费用562,030.547,854,514.92-7,292,484.38-92.84%主要系(1)部分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率本期为15%,上年同期为25%;(2)会展置业公司当期利润抵减以前年度亏损,本期无应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109,056.91-137,274,596.71593,383,653.62432.26%主要系本期收回捷程置业借款及商品房预售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63,479.001,782,377.707,581,101.30425.34%主要系本期收到捷程置业的借款利息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267,461.3484,084,859.55-390,352,320.89-464.24%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2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3年4月16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机构更名及增设机构的议案》;

为强化总部管控职能,增强研发能力,拓宽房地产主营业务,加快公司房地产建设速度和销售进度,加大资源整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朗福公司”本公司持股50%,合并报表单位)以土地使用权(面积111,430平方米)以及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招商银行两江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开发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20%。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担保金额1亿元。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23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按持股比例)的议案》。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0%,合并报表单位,以下简称“朗福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3.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经开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第五层

3、法定代表人:王秀莉

4、注册资本:7亿元整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

6、与本公司的关系: 控股公司

7、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朗福公司资产总额1,813,936,405.51元,负债总额1,159,757,836.87元,净资产总额654,178,568.64元,净利润-27,457,294.5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面积111,430平方米)以及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招商银行两江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开发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20%。朗福公司股东渝开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朗福公司所贷款项用于项目建设,有还款来源。本公司担保金额1亿元,担保风险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公司本次担保为朗福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要求朗福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则按对等原则另一股东上海复地也要求朗福公司提供反担保。朗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若为上海复地提供反担保,将会增加本公司担保风险,故本公司本次担保,未要求被担保人朗福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55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8%。担保的债务均未逾期,未发生担保债务涉及诉讼。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朗福公司财务报表;

3、朗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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