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金国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18% | 9,403,060 | | | |
田三红 | 境内自然人 | 2.12% | 6,286,618 | |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4% | 4,559,608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4% | 4,255,770 | | | |
郭幼全 | 境内自然人 | 0.83% | 2,442,170 | | | |
陈晋公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522,102 |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57,331,244.62 | 440,471,918.48 | 3.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777,214.17 | 50,017,181.17 | -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376,756.44 | 45,957,770.50 | -2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24,853.77 | -69,056,604.13 | -97.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1 | 0.169 | -4.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1 | 0.169 | -4.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 | 3.44% | -0.44%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803,874,432.87 | 2,186,324,972.73 | 2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18,064,080.21 | 1,570,286,866.04 | 3.04%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75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52,50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9,642,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9,642,718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403,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03,060 |
田三红 | 6,286,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6,618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59,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9,608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55,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5,770 |
郭幼全 | 2,442,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2,170 |
陈晋公 | 1,522,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2,102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1,084,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794 |
徐茂根 | 1,082,7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78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金国清先生直接持有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0.38%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国清先生还直接持有公司5.50%的股份,并通过宁国农资控制公司47.20%的股权,且自2003年9月开始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此,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金国清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田三红先生持有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系该公司执行董事,由此,田三红先生与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构成一致行动关系;4、未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84.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11,152.8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4,213.3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43,624.06 | |
合计 | 11,400,457.73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633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2% | 139,700,000 | 139,700,000 | 质押 | 27,900,000 |
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33,752,500 | | 质押 | 16,200,000 |
金国清 | 境内自然人 | 5.5% | 16,280,000 | 16,280,000 |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其他 | 3.26% | 9,642,718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7.36%,系本期降低原材料采购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1年6月,公司受让了宣城市南牛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宣州区朱桥乡马山埠申家冲马尾山硫铁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3418022009057120025297,以下称“马尾山矿”)。2013年4月1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马尾山硫铁矿床生产勘探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皖矿储备[2013 ]031号):评审基准日为2012年10月31日,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均具有相应资格,评审程序符合要求,已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累计查明全矿床资源总矿石量539.71万吨,其中硫多金属矿508.36万吨,高岭土矿石量31.35万吨;采矿权内累计查明资源总矿石量509.34万吨,其中硫多金属矿石量477.99万吨(含硫元素量692,073吨、银金属量40吨、铅金属量8,962吨、锌金属量42,116吨、铜金属量4,872吨),高岭土矿石量31.35万吨。
鉴于该矿山生产勘探后矿产资源储量增加,为挖掘矿区潜力,减少资源浪费,使资源储量与开采规模相适应和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公司拟向国土部门申请扩大该矿山采矿证生产规模和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保证其自身及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2010年09月13日 | 限售36个月,其他长期有效 | 按照承诺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2012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滴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亦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9月07日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不从事高风险投资期限:12个月。 | 按照承诺履行 |
| 本公司 | 2012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2012-2014)》。 | 2012年08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按照承诺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首发上市前 |
解决方式 | 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按照承诺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3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327.08 | 至 | 12,204.73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388.2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不断加强营销策划,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步发展。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金国清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3-01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